公司实行领导班子 领导干部任期制
2010年07月12日 |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合理的领导干部管理制度,近日,公司下发有关通知,即日起将实施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任期制,以期尽快为公司干部队伍注入活力和生机,完善干部任用制度和方式,增强干部任用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公司除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任期制实施的目的、意义、任期确定、任期管理及任期标准进行了详细规定外,还遵循重点和统筹兼顾相结合、近期目标与长期发展相结合、履行岗位职责和开拓创新相结合、任期制和干部聘任、交流相结合的原则,以领导干部管理办法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办法为依据,要求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严格按照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年终时,将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试用期或一个任期内的工作业绩、履行职责情况、协作情况进行考核,对不符合规定的班子和个人,可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做出终止其现任期的决定。
按公司规定,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任期为三年一届,同一岗位最长为三届或九年。任职期间,人力资源部将对其严格考核,虽然原则上不做岗位调整,但任职期满后可根据考核及竞聘情况,对在任期责任制考核中评为优秀的、任期内年终考核两次为优秀的、因工作需要且任期内每年考核为称职以上的领导干部实行继续聘任或选任制,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领导干部,则不能正式任用。
